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3〕1630号)有关规定,为验证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组织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比对试验,相关工作由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试验内容及方法
(一)基桩完整性
1.检测内容:低应变反射波法、超声波透射法。
2.检测依据:《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 3512-2020)。
3.理论测试:低应变反射波法、超声波透射法理论知识笔试。
4.现场检测:低应变反射波法现场操作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声波透射法现场操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数据处理和出版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比对地点: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桩基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二)隧道衬砌厚度
1.检测内容:雷达法检测隧道二衬厚度。
2.检测依据:《雷达法检测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JGJ/T 456-2019)、《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 3222-20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3.现场检测:雷达法检测隧道二衬厚度现场操作时间不超过60分钟(200m),数据处理和出版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比对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隧道综合实训基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新电台街63号。
(三)隧道监控量测与超前地质预报
1.检测内容:隧道监控量测与超前地质预报。
2.检测依据:《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GJ/T 3222-2020)、《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规程》(Q/CR 9217-201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GJ/T 3660-2020)。
3.现场检测:隧道监控量测与超前地质预报现场操作时间不超过60分钟,数据处理和出版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比对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隧道综合实训基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街道新电台街63号。
二、参加对象
在吉林省内从事相关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包含现场检测项目)应参加比对试验。已参加过交通运输部及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相关比对试验结果为“满意”,且相关检测人员没有变化的检测机构可自愿参加比对试验。
三、组织工作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6月14日,将参加比对试验回执(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比对试验时间:2024年6月21日-22日进行基桩完整性比对试验,2024年6月23日隧道检测参数的比对试验。
3.公布结果:比对试验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试验结果的统计与分析,形成报告并公布比对结果。
(二)结果处理
1.比对试验结果采用理论测试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比对试验结果得分为百分制,其中理论测试平均分占30%,现场操作平均分占70%。
2.比对试验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
3.结果为“满意”的机构和工地试验室可以在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事相关参数的试验检测活动;结果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核比对,复核比对结果为“满意”前在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事相关参数的质量检测活动时不得使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
四、有关事项
(一)检测机构自备现场检测时所用设备和耗材,以及相关试验检测报告和记录。试验场地及办公用品等由承办方提供。现场检测所用设备应是自有设备并经过检定/校准合格。
(二)每个检测机构参加每组比对试验的检测人员宜为2-4人,主要操作及数据处理的人员试验检测证书专业应符合行业要求,不限制检测人员报名比对项目类别。
(三)比对试验报告格式不作统一要求,出具报告的要求执行机构自有程序及规定且符合行业要求。
(四)对于在比对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无效报告的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按“不满意”处理。
(五)比对试验的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到参加比对的机构。
联系人:房园,电话:0431-85097725,邮箱:360980673@qq.com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邮编:130021
附件:1.比对试验报名回执
2.比对试验仪器设备信息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1.比对试验报名回执.doc |
2.比对试验仪器设备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