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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08-10-28 1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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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通告

一、各类出版物在使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息时,须事先征得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的许可。

二、使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息要标明信息来源,注明网址及下载日期,并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信息内容。

三、曲解使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息造成内容失实的,要及时公开更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